河南省畜牧局公告
第4号
郑州市沸思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取得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行政许可,编号:豫饲审(2008)01111。在对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1、化验室仅有天平一台、干燥箱一台和样品粉碎机一台,无使用痕迹。2、现场拿不出各种生产、检验记录。3、有8堆原料无标签,包装上无任何标识。
郑州市沸思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生产条件的行为,违反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第二章企业设立条件的有关规定,依据《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规定和《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决定注销郑州市沸思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