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投资稳产保供、科技创新、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和产业融合、乡村建设等7大领域。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投资重点领域指引
紧扣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结合实际,鼓励支持国内外社会资本、各类市场主体在境内重点投资稳产保供、科技创新、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和产业融合、乡村建设等7大领域。
稳产保供
支持社会资本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种养业,参与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盐碱地、低效地、退化地治理。鼓励发展粮油订单生产,参与单产提升,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参与现代化农(牧、渔)场建设,参与园艺作物生产,参与老旧果园茶园改造。鼓励秸秆养畜,发展林下种养,参与奶源基地建设。支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以及深远海养殖。支持大食物观下的产业产品开发,开发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多种生物资源。
科技创新
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参与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参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检测测试与展示示范、良种繁育等能力建设,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支持参与国家农作物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畜禽核心育种场、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鼓励创办或投资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鼓励开展大型高端智能农机、设施种养装备、农业节水装备、屠宰机械装备等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鼓励参与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建设。
设施农业
支持建设和改造提升节能日光温室、大跨度塑料大棚、智能调控的联栋温室和植物工厂等。支持建设和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鼓励发展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池塘及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支持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鼓励参与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参与田头小型冷藏设施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与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水产品就地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参与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
智慧农业
鼓励参与建设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强化农业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鼓励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发展产销对接新型流通业态。鼓励参与建设农产品电商产业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和人才实训基地。鼓励参与乡村数字化治理,鼓励发展农村信息服务,加强农村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建设数字田园、数字灌区、智慧畜牧、智慧渔业和智慧园区等创新应用示范基地。
绿色农业
鼓励参与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鼓励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尾水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渔网具回收再利用,依托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全要素全链条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防治外来物种侵害。鼓励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产业融合
鼓励参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以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产地市场。鼓励因地制宜开发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地区农业品牌。鼓励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预制食品、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等新型食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一二三产融合、集体经济发展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参与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乡村建设
支持参与农村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推动与农村公路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支持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户厕和公厕建设维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参与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支持依托地理条件、农业农村和文化遗产等资源优势,提升村落自然、人居环境和生态修复,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特色精品乡村。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和农村可再生能源。
(来源:农业行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