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启动填报,逾期将取消资格
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全省所有处于资格有效期内的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含2023、2024、2025年认定通过的企业)须于2026年5月20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子系统,在线完成“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各地科技部门需于5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于6月12日前汇总上报未填报企业名单及原因。
填报时需重点核对四项关键指标: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0%,境内研发费用占总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根据企业营收规模分别不低于5%(5000万元及以下)、4%(5000万元至2亿元)、3%(2亿元以上)。
建议企业财务与研发部门协同准备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及经营收入等数据,并注意与已填报的火炬统计年报数据保持一致,避免因数据差异触发核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同一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将被直接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资格取消后,税务部门将追缴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并加收滞纳金,且影响下一轮重新认定。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地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也可拨打省级咨询电话:河南省科技厅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0371-65721369(联系人卢亚男)。
协会提醒各会员企业尽早完成填报,避免卡点提交导致系统拥堵或数据差错,确保资格与优惠持续有效。
以下为通知全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就我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方式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点击“企业申报”,选择“工业与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子系统,按要求仔细填写“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及时提交至省级认定机构账号下。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三、年报审核
各地科技部门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点击“企业年报管理”菜单栏,及时审核企业提交的发展情况报表。重点审核“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的填写(“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是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发现有明显不合逻辑的数据,要及时联系企业核实后退回修改。各地科技部门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不用点“发送”,于5月25日前完成本区域内全部有效期内高企的发展情况报表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报填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各地科技部门要及时提示、督促企业填报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协助企业处理填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应报尽报。
(二)汇总上报未提交年报企业情况。各地科技部门汇总本区域内未提交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以及具体未提交的原因,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文件,加盖公章后于6月12日前寄送至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亚男 咨询电话:0371-65721369
材料寄送地址:郑州市政七街与纬五路交叉口南80米路东金岸大厦六楼618室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