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20〕2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集群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做强生猪产业、做大牛羊产业、做优家禽产业,加快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促进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兴牧。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优质畜产品供给,推进畜牧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2.坚持绿色兴牧。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将绿色要求融入畜牧业发展全过程,促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3.坚持品牌强牧。强化品牌创建、培育和保护,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叫响“豫牧”品牌。
4.坚持融合发展。推进畜牧业“三链”同构,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以上,畜牧业产值与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之比达到1∶3,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主要畜种规模养殖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畜牧业空间布局、生产结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实现由畜牧业大省向畜牧业强省转变。
二、推动畜牧业转型发展
(一)推进规模化养殖。加快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5000头、肉牛500头、肉鸡5万只、肉羊3000只和存栏奶牛300头、蛋鸡1万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推广“公司+农户”等模式,发展养殖合作组织,以大带小,扩大养殖规模。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支持发展立体养殖。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业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2020年生猪存栏达到3500万头以上,2021年生猪存栏恢复到常年水平(4300万头)。到2025年,生猪、肉鸡规模化养殖率分别达到85%以上、90%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制定完善标准化饲养、屠宰、冷链物流等管理规范。加快设施装备升级,提高大型养殖场智能化、中型养殖场机械化水平,完善家庭养殖场户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鼓励屠宰企业完善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在畜牧大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逐步构建以大型企业为引领、适度规模企业为主体、农牧结合型家庭牧场为补充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牧机械装备的支持力度。到2025年,力争创建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4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快建立“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产销模式,推动畜产品流通由“调活畜禽”向“调肉”转变。引导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鼓励养殖企业自建屠宰厂,支持主销地企业到我省布局屠宰产能,推进畜禽就地就近屠宰,基本实现生猪省内屠宰。稳步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鼓励各地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精深加工项目给予奖补,打造一批高水平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打造千亿级畜牧产业化集群2个、百亿级产业园1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绿色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科学划定、调整禁养区,引导畜禽养殖向环境承载能力大的区域转移。出台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大力推广节水、节粮等清洁养殖工艺,控制臭气排放。规范使用饲料兽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就地就近施用粪肥。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化肥减量行动,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施用补贴政策,引导优质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扩大有机肥施用。积极开展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美丽牧场”创建活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
(五)推进品牌化提升。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结合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培育优质猪禽等大宗畜产品品牌。围绕南阳黄牛、郏县红牛、豫南黑猪、固始鸡、槐山羊等特色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提升“豫牧”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扩大禽肉、肠衣等优势特色畜产品出口,积极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申请核心技术专利,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和省级知名畜牧业品牌1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
三、健全支撑体系
(一)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快省、市、县三级疫控机构兽医实验室建设,确保有独立场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有设施设备、有规程制度,达到二级及以上生物安全水平,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乡级分所,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人员,配齐交通、通信、快速检测、监督执法等设施设备。科学调整防控物资的品类、规模、结构,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险联动、处理规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专业化处理与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处理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加强生猪联合育种,建设一批高质量种公猪站,扩大种公牛站生产规模,积极创建畜禽核心育种场,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加大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建设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快皮南牛、黄淮肉羊、豫西黑猪、豫农蛋鸡等“豫系”新品种培育。完善畜禽生产性能测定体系和遗传评估体系,为良种繁育提供支撑。启动建设中原国家畜禽生物育种中心,提升畜禽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25年,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达到50个左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强化饲料饲草供应体系建设。引导饲料企业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培育集团化领军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实施饲料原料提质工程,培育推广饲料玉米和优质牧草新品种。加强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粮改饲,积极打造黄河滩区优质草业带。建立健全秸秆和饲草收加储运体系,发展专业化收储企业和服务组织。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强化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依托省农业科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高校和涉牧企业科研力量,完善生猪、肉牛产业技术体系,建立肉羊、奶牛、肉鸡、蛋鸡、水禽、特色养殖等产业技术体系。聚焦生物安全、畜产品加工等领域,实施一批省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投身畜牧业创新创业,支持发展畜牧科技服务公司,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
(五)强化信息化体系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疫病防控、检疫监督、畜禽屠宰、监测预警和网上培训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开展数字畜牧业试点建设,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加快智能化改造。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推广线上线下和现代物流结合销售模式。指导企业开展数据直联直报,构建畜牧业动态数据库,促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与产业有机融合,实现各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大支持力度,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率先实现畜牧业信息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强化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提升风险预警水平。推行网格化监管,实行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提高源头治理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公安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优先方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农发行河南省分行、农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商品交易所)
(二)加强政策扶持。继续落实恢复生猪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动物防疫补助等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对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科研攻关给予重点支持,将畜牧业纳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兴村强镇等创建扶持范围。支持畜产品生产和物流企业申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动物防疫、良繁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畜产品应急储备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养殖用地优惠政策,将畜牧业用地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城乡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以及盘活存量土地优先用于畜禽屠宰加工项目。落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税务局、农业农村厅)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品目录,适当延长畜禽养殖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探索开展存单质押贷款和订单、保单融资。支持依托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发畜禽期货产品。支持依托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农发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支农再贷款优惠政策,加大生猪全产业链信贷资金投放。推广兰考普惠金融和卢氏金融扶贫模式,探索“四体一保”(产业融合、金融服务、风险控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保险精准保障)金融服务模式。扩大现有保险覆盖面,鼓励各地探索开展蛋鸡、肉羊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发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责任单位:河南银保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农发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商品交易所)
(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企业围绕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开展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完善冻猪肉储备和投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与长三角等主销地生猪供销及利益补偿机制,引导乳品加工企业和奶农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结机制。支持企业在国外布局养殖加工基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大做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商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5日